要从实际出发各级监管部门决不能只亮“红灯”,不给“绿灯”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出台措施的初衷是什么?措施关注哪些重点?又有哪些具体部署要求?对此,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充分体现。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仍处于爬坡过坎阶段,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今年以来,受世纪疫情和复杂外部环境冲击等因素影响,交通、建筑、煤矿等方面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更大、要求更高。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安全感的期待日益增长。基于此,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制定了这十五条措施。
记者了解到,制定出台的十五条措施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隐患,对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是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综合性举措。主要突出五个特点: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突出督查检查;三是突出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突出源头治理。要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五是突出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据了解,十五条措施中的第六条,也专门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建立清单、压实责任、集中攻坚。国务院安委会将组成16个综合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10月还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十五条硬措施的成效。
“针对近期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事故暴露出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和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十五条措施要求,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谈到。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针对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要么重发展轻安全,尤其在发展压力大的时候,往往放松安全监管、弃守安全底线;要么重安全轻发展,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甚至一个企业出事故就关停一片。”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提出,十五条措施对精准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也提出了专门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处理好“红灯”“绿灯”和“黄灯”之间的关系,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决不能只亮“红灯”,不给“绿灯”,搞简单化、一刀切,动辄一个区域、一个领域停产。要真正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