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银保监会发布重要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
4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
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
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存在临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细化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完善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小微科创企业的新模式。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适当的外汇避险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和规模。通过随借随还、续贷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对临时经营困难但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贷款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本付息方式。
《通知》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任务,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依法无需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的金融需求积极响应,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同时,要着力改善金融资源投放的区域均衡性,特别是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向欠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倾斜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