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重申切实保护产权 民营经济或迎新发展机遇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在中央继续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得到激发。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显示,2021年全国新设民营企业852.5万户,同比增长11.7%。
回顾过去10年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民营经济已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表明,2012~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也由79.4%提高到92.1%。
在民营企业重要性不断提升的基础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主席团主席刘迎秋对此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中央把“三权”(指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合法权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讨论,表明政策对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更加重视。“这种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民营企业而言,也将迎来一次新发展机遇。”刘迎秋说。
创建平等发展机会
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民营经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平等保护企业产权等内容,业界对此进行了热议。
在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座谈会上,全国工商联原副秘书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原常务副会长王忠明认为,中央此举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给依法经营的企业撑腰打气。“因为良好的宏观环境,落实到微观市场主体层面,就是要明确和肯定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王忠明说。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密集出台,民营企业的作用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民营企业的税收贡献超过50%,投资占比超过60%,发明创新占比超过70%。
尽管如此,根据王忠明的观察,现实中,民营企业遭受不平等对待的情况仍然存在。“因此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思维,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树立一视同仁的态度。”王忠明说。
在市场人士看来,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正成为“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
对于市场的呼声,中央亦有所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放管服”改革就是强调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目的是要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一律平等发展、公平竞争。
中国经社理事会原副主席、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杨崇汇认为,要发挥民营企业的作用,当前需要切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此外,我们还应该把这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以加强领导者的责任感和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杨崇汇说。
具体举措实施方面,杨崇汇建议,可由县级以上相关领导牵头,通过召开形式多样的“现场办公会”,逐一研究和解决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靠自身难以解决的共性类问题。
对于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与时俱进的民营经济》一书则提供了一种参考意见。“对于从事‘专精特新’,或开创性业务的民营企业,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应提供长期信贷支持,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联合融通,没有后顾之忧地进行创新性业务拓展,也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六保’‘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该书作者,全国工商联原党组书记胡德平称。
保护民营经济产权
随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扎实推进,中国在反垄断执法环境和执法力量上都有了明显提升。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作为宏观经济的政策取向,在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扶持措施,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发展韧性。
但不可忽视的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而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又是受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在此背景下,如何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也值得关注。
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保护产权,全力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
在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座谈会上,国务院原参事陈全生坦言,“3·16”召开的金融委会议,内容上虽然讲的是金融市场关注的话题,但仔细研究,这些内容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从会议内容看,此次新增加了切实保护产权的内容,这表明国家不仅仅是保护国有产权,也在重点强调民营经济的产权,从这个角度看,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迎来一次新发展机遇。”陈全生分析。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包括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产权《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之一,贯彻平等保护产权原则,能够切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产权。
根据最高法行政审判庭负责人的解释,从司法角度解释贯彻平等保护产权原则,切实维护民营经济合法产权,其中一项包括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害的,应当予以充分赔偿。
对现实中民企产权逐渐被弱化的现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剧锦文建议,当前应尽快确立与国有经济具有同等地位的民营经济制度定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民企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明确在混改中按照公司法规定尊重民企资本参与决策和权益分配的正当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成为今年政府工作主要发力点,决策层和理论界也需要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重新梳理和认识,这意味着,政策不仅要维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要发挥大型企业引领创新、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同时还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营造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胡德平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民营企业自身也需要与时俱进,要随着市场经济和发展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自己,其中不仅包括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还需要更新和完善商业架构,唯有如此才能在机遇中寻找新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