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最高调整为7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20%
原标题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调整至最高7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6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1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
原标题浙江丽水公积金贷款调整至最高7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6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1
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薪员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薪员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
2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
4
现役军人配偶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薪职工计算。
5
职工家庭存放的住房单位数量,由职工申报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综合确定。 缴费职工家庭住房包括缴费职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房屋。
6
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丽水市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每月还款额的12倍(以申请时间为准) 退出)。 在贷款结清之前,不能提取账户中的保留金额。
7
员工购买自住住房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的共有人仅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与非直系亲属形成共同财产关系的,不得提取。
8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