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现代能源规划发布,非化石发电量占比达39%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该如何建设?3月2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给出了答案。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五大目标,分别为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以及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在能源安全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202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纳入安全保障类指标。
因此,此次《规划》用“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代替了以往的“一次能源生产量”。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当时提出的目标是: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与“十三五”能源规划相比,《规划》提出的原油产量目标不变,天然气年产量提高4.54%,发电装机大幅提升50%。
《规划》还明确,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五年需累计下降13.5%;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较“十三五”末提高了4.1个百分点。
此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应达到39%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根据中电联数据,截至2021年,国内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9万亿千瓦时,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4.6%。这意味着,未来四年比重还需提高5.4个百分点。
为此,“十四五”时期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规划》要求,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此外,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相比“十三五”能源规划,《规划》并未对煤炭生产和消费量提出量化指标。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能源供应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能源价格不断攀升,同时国内煤炭消耗呈快速增长态势,对煤炭保供稳价形成新的挑战。
《规划》强调要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建设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完善煤炭跨区域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增强煤炭跨区域供应保障能力。
在能源供应保障重点区域,依托浩吉铁路及其疏运系统合理布局路口煤电,建设一批煤炭储备基地,并布局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煤炭生产地、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建设煤炭储备。
与此同时,提出“十四五”期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等。
同期,力争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规模累计超过2亿千瓦。
《规划》还明确,要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应急调峰能力。
在天然气领域,《规划》提出应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
“十四五”期间,还需加强电力和油气跨省跨区输送通道建设,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开工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6000万千瓦以上,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力争达到4500小时以上。
此外,完善原油和成品油长输管道建设,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区域天然气管网建设,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1万公里左右。《规划》还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截至2021年,中国原煤产量为40.7亿吨,原油产量1.99亿吨,天然气产量2051亿立方米,发电装机23.8亿千瓦。